中央区块链数字货币 中国央行数字货币具有区块链的高度去中心化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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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中央区块链数字货币,以及中国央行数字货币具有区块链的高度去中心化的特征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区块链和数字人民币有哪些关系

区别:

1、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相辅相成,密不可分,区块链是数字货币流通的手段之一。

2、区块链是数字货币的理论基础,数字货币是在区块链技术手段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区块链对数字货币的安全性有一定的保证,同时数字货币是区块链技术最成功的应用。

自“数字人民币”的概念提出后,数字人民币就经常会被使用区块链技术的加密货币比特币、以太坊等相比较。所以我们接下来先来弄清楚什么是数字人民币?

数字人民币(Digital RMB),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由指定运营机构参与运营并向公众兑换,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支持银行账户松耦合功能,与纸钞硬币等价,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支持可控匿名。

数字人民币的概念有两个重点,一个是数字人民币是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另外一个点是和纸钞和硬币等价,数字人民币主要定位于M0,也就是流通中的现钞和硬币。

但其实数字人民币只是借鉴了区块链技术,但作为法定货币,数字人民币具有中心化的特征。欧洲主要中央银行的高管表示,发行央行数字货币其实并不需要使用区块链技术。数字人民币系统框架的核心要素为“一币,两库,三中心”,在使用过程所采用的技术有NFC与分布式账本技术。

02 什么是区块链技术?

从广义的方面来说,区块链技术其实就是利用快链式的数据结构来验证与存储数据、利用分布式节点共识算法来生成和更新数据、利用密码学的方式保证数据传输和访问的安全、利用由自动化脚本代码组成的智能合约,来编程和操作数据的一种全新的分布式基础架构与计算方式。

03 数字人民币只是借鉴了区块链的技术

数字人民币与区块链技术具有相同的特征,比如可追溯性和不可篡改性等。作为国家发行的法定货币,数字人民币的最主要特征就是“中心化的管理模式”,而区块链的核心特征之一为“去中心化”。

此前,也有很多国家发行了依托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货币,比如乌拉圭、伊朗、塞内加尔等,但是都没有流行起来。

欧洲主要中央银行的高管在2020年9月就曾表示:在全球范围内的中央银行如果想要发行数字货币,其实并不用使用区块链技术,中央银行为央行数字货币提供了“信任”,所以在中央银行介入后,就没有必要再使用区块链技术了。

在金融领域方面,目前区块链技术在数字货币、支付清算、数字票据等方面都得到了相应的实验性和小范围的应用。

04 “一币,两库,三中心”

前面提到了数字人民币系统框架的核心要素为“一币、两库、三中心”,这里我们也就稍微解释一下“一币、两库、三中心”。这里的“一币”其实就是指央行数字货币;“两库”指的是数字货币发行库(存放央行数字货币发行基金的数据库)和数字货币银行库(商业银行存放央行数字货币的数据库);“三中心”指的是认证中心(负责身份信息管理)、登记中心(负责数字货币权属登记)与大数据发行中心(负责对反洗钱、支付行为等分析)。

关于央行数字货币,这是周小川迄今最深入的一次公开解读

数字人民币渐行渐近。继深圳红包之后,有消息称,近期数字人民币可能还会在其他城市进行公开测试。

但大多数人对于央行数字货币依旧陌生,各种误解、误读也不可避免。

在不久前举行的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上,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澄清了人们对于数字人民币最大的一个误解,他表示:“ 微信、支付宝和数字人民币不是一个维度上的,微信和支付宝是金融基础设施、是钱包,而数字人民币是支付工具、是钱包的内容 ……同时,腾讯,蚂蚁的各自的商业银行也属于运营机构,所以和数字人民币并不存在竞争关系。”

11月27日,在北大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举办的“数字金融创新与经济发展新格局”系列研讨会暨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活动上,中国金融学会会长、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周小川则进一步厘清了中国央行数字货币(DC/EP)、数字人民币(e-CNY)以及全球央行数字货币(CBDC)之间的关系。

周小川表示, DC/EP是一个双层的研发与试点项目计划,并非一个支付产品。DC/EP项目计划里可能包含着若干种可以尝试并推广的支付产品,这些产品最后被命名为e-CNY,即数字人民币 。

此外, DC/EP与CBDC的开发思路并不相同。比如,在CBDC的设想中,货币所有权和负债责任都归央行,而在DC/EP中,第二层商业机构实际上拥有e-CNY的所有权以及可支付的保证。

周小川还强调,在DC/EP的双层运营体系中,作为第一层架构主体的中央银行与第二层主体之间,并非人们所理解的简单的批发-零售关系。事实上, 第二层机构需要承担KYC、反洗钱以及用户数据隐私保护等一系列合规责任,而一般的CBDC往往认为这些责任都归属于央行。

周小川介绍, DC/EP是一个双层的研发与试点项目计划,并非一个支付产品。DC/EP项目计划里可能包含着若干种可以尝试并推广的支付产品,这些产品最后被命名为e-CNY,即数字人民币。

DC/EP双层运营体系指的是:第一层是中央银行,第二层为商业银行、电信运营商和第三方支付网络平台公司等 。目前来看,已经开始运行的工农中建四家银行以及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蚂蚁、腾讯等都在第二层之列。

周小川认为, 第二层机构至少应该承担以下责任:第一 ,要有适当的资本以减少风险。 第二 ,了解客户,即KYC(Know your customer)的责任。在此基础上,也要承担起反洗钱和数据隐私保护的责任。 第三 ,技术和设备方面的投入、设备的运行保养等责任。

作为第一层架构的主体,央行的责任则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是维护数字人民币的币值稳定。 央行可以通过对第二层机构做出资本金或发行准备金上的要求来维持币值稳定。

其次是建设可靠的结算与清算等基础设施 。周小川认为,理论上来说,央行内部也要从事研发,但央行自身的研发重点并非数字货币产品本身,而是应更加注重建设可靠的结算与清算等基础设施。

第三,央行有责任促进不同支付产品之间的互联互通 。当不同支付产品使用的标准或参数不一致时,央行可以在其中进行协调,从而提高产品的通用性,这对消费者将更加有利。

第四,央行要在动态演变系统中准备好应急和替代方案。 无论是系统故障还是升级换代,都需要有替代品或应急方案以保证支付功能不被中断,否则整个市场都有可能受到影响。从这一角度看,央行自身也应研究一种能够起到应急或替代作用的数字货币。

总体来说,周小川认为, 在DC/EP这个双层运营体系中,央行需要通过自身的角色设计充分调动各主体积极性,从而使得各主体的长处都能够充分发挥。

周小川表示, DC/EP的开发思路与国际上一直在提的CBDC并不完全一致,DC/EP并非CBDC体系中的一种想法 ,二者之间主要有以下区别:

首先,DC/EP中的第二层机构事实上拥有e-CNY的所有权和可支付的保证,同时也拥有相应的系统、技术和设备。

周小川透露,这一思路在一定程度上研究借鉴了香港三家发钞行(汇丰、渣打和中银香港)的情况。发钞行每发行7.8元港币,就要交给香港金管局1美元,同时金管局会发放一个100%备付证明书。从资产负债表来看,各银行发出的钞票是其负债,资产则是准备金,而中央银行的负债是其发出的备付证明。由此, 从资产负债表的角度来看,这种发行模式和CBDC所设想的货币所有权和负债责任都归央行有所不同。

周小川也提出,为了维持币值稳定,央行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比如要求现钞100%的准备金,又比如采取类似于香港的做法提供证明书,也可以尝试安慰函的形式。需要注意的是,在不同的方案之下,央行的支持程度也是不一样的。此外, 即使是100%的准备金,其针对的也只是现钞,在中国就是M0,其他的准现金类均不包含在内,更遑论M1和M2。

其次,DC/EP中双层主体之间的关系也并非部分人认为的“央行搞批发、二层机构搞零售” 。正如前文所述,第二层机构需要履行包括KYC、反洗钱以及数据隐私保护等在内的一系列合规责任,而一般意义上的CBDC通常认为这些责任都归属于央行。周小川也同时指出,为了更好地保持系统稳定性,了解系统运行状况,央行应该掌握其所需的交易数据,但这只属于备份性质,央行本身不涉及直接的商业利益。

曾有人用这样一个比喻来解释央行和第二层主体之间的关系:商业银行发央行数字货币好比是发了一个信封,信封里的钞票是中央银行的钞票,但不同的银行设计的信封、防伪等都不一样,但本质上,信封里放的都是央行的货币。对此,周小川表示,“这个比喻很有意思,但并不完全准确。”

他进一步解释称,信封里放的可以是央行的货币,也可以是央行发放的备付证明书或安慰函,甚至也可以放商业银行自己设计的东西。 但无论如何,最终都要保持其稳定性和有效性。从这个角度看,第一责任人是第二层机构,而非央行。

事实上,早在2015-2016年,人民银行就在国际上提出了双层体系的设想。 之所以考虑双层体系,主要是因为结合国情来看,中国的央行数字货币更适宜采用一种竞争性、多方案、动态演进的经营体系。

中央银行是否有能力判断并选择最优技术路线?对于这一问题,周小川给出的答案是“很难”。此外,从一种方案切换到另一种方案,对于中国这样的大国来说,将耗费极长时间。从纸币换代经验来看,每代人民币切换都需要十年左右,而且还有很多遗留问题。但同时,我国的超大规模市场可以容纳或试行多种技术方案。因此,一个竞争性、多方案的央行数字货币体系更适合中国。

DC/EP还是一个动态演进体系。 金融 科技 的发展十分迅速,支付系统也必须适应这种发展速度,不断演进迭代。周小川提醒, 在这一过程中要重视反垄断,因为垄断可能会对新的技术路线形成阻碍。

周小川还谈到对于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DLT)的看法。就区块链和DLT的一些技术特性,如去中心化,周小川认为, 需要考虑去中心化是不是支付体系现代化所真正需要的特性 。

他的观点是,其实不见得,而且搞不好还可能带来不少弊端 。

再如不可篡改性,周小川指出,现有系统特别是账户系统,被篡改的概率极低。而且,也要考虑交易出错时如何主动修改的问题。“在支付领域中偶尔会发生错误,需要更改,但这种更改并不只是通过一笔负向交易做对冲,而是要同时彻底更改或抹除原本错误的交易记录,否则错误的交易信息可能会被误用,比如错误地进入征信系统。然而,目前区块链强调的不可篡改性恰恰和这种需要存在矛盾。”

周小川同时表示, 区块链和DLT一直是央行数字货币体系中的方案之一,但是其仍有技术问题待解决,尤其是支付处理能力亟需提高。从零售系统应用的角度来看,这一技术暂时无法占据主流,仍需进一步发展完善。

对于人们普遍关心的数据隐私保护问题,周小川表示, 数字货币交易要求可控匿名,这意味着既要有匿名性,但又不能完全匿名,需要保证监管机构特别是反洗钱机构能够掌握这些数据,在此基础上,要最大限度保护客户隐私。

周小川主张,要充分研究和吸收欧洲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中的一些规则。

目前,我国面临的一个难题是,此前大数据交易盛行时,很多个人隐私数据已被泄露,而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数据已被泄露或买卖。尽管可以删除一些信息或者更换密码和账户,但这类操作非常复杂耗时,且无法有效保证安全。周小川提出,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一些风控手段来保障数据隐私安全,比如对账户进行分层次的限额管理等。

在谈到央行数字货币的跨境支付问题时,周小川认为, 类似Libra的以跨境汇款为侧重点的应用存在一定问题,数字货币跨境支付还是应注重在零售系统中的应用,同时重点解决跨境 旅游 等经常项目的支付问题。

在以零售为基础的前提下,周小川强调,要尊重各国的政策和法律规定。一个国家如果十分强调其自身的货币主权、强调其自身的汇率制度和有关兑换和汇款的规定,那么数字货币在推行时也应对其给予充分尊重。有的国家会担心本国“美元化”或“人民币化”,对此,周小川认为, 央行应把主要精力放在跨境支付合作的清算环节。

本文据中国金融学会会长、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周小川在北大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举办的“数字金融创新与经济发展新格局”系列研讨会暨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活动上的演讲写作而成,未经本人审核

中国合法的数字货币有哪些?

中国数字货币有:

e-gold-第一个数字黄金货币供应商,创立于1996年。

它基于internet的网上支付平台,创建于95年底。它那完全匿名,快捷,方便,彻底粉碎地域概念的种种特点与优势,使之在短短6年的时间里,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e-Bullion-2000创立。

E-bullion是一种很类似于E-gold的网上支付方式,而且比Paypal有着更多的优势,任何人都可以在eb开帐户,无需预存任何现金或象Paypal那样必须用信用卡才可以将帐号真正的激活。

e-dinar-2000年创立。

e-Dinar是在2000年创立的数字黄金货币,创始人为瑞士的Zeno Dahinden,马来西亚的Dato Abdul Rahman Shariff,和西班牙的Fernando Vadillo 。他们在马来西亚的纳闽岛成立公司e-dinar有限公司,在迪拜则称为e-dinar FZ有限责任公司。

1MDC-2001年创立。

1MDC是一种数字黄金货币, 2001年创立于安圭拉。和其他的数字黄金货币类似,1MDC允许用户实时的在帐户间转帐黄金。然而,1MDC不同之处是他完全基于e-Gold系统。

Pecunix-2002年创立。

它已经成为人们进行电子商务强有力的工具,你只需花三分钟 就可以免费申请一个Pecunix账号,账号之间互相转账只需10秒钟,可以把账号里的收入转到全球任何一个人的账户里,而不论你身居何地、身处何方。

Liberty Reserve-2002年创立。

LibertyReserve(简称LR) 是一家位于中美洲Costa Rica的在线支付公司,多数网上投资站和许多外汇交易网站都支持用它来存款和取款。

中国数字货币是以现实人民币为基础的,不是凭空制造的一种货币,两者只是存在形式上的不同,前者是电子数据,后者是人民币纸钞。

拓展知识

数字货币不同于虚拟世界中的虚拟货币,因为它能被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而不局限在网络游戏中。早期的数码货币(数字黄金货币)是一种以黄金重量命名的电子货币形式。现在的数码货币,比如比特币、莱特币和PPCoin是依靠校验和密码技术来创建、发行和流通的电子货币。其特点是运用P2P对等网络技术来发行、管理和流通货币,理论上避免了官僚机构的审批,让每个人都有权发行货币。

参考资料:数字货币_百度百科

区块链公司与多国央行合作研发CBDC 央行数字货币采用区块链成为可能

众所周知,法定数字人民币采用的是基于UTXO模式的中心化账本,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负责维护与管理,这与以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账本为核心机制之一的区块链技术并不相符。而区块链技术公司运用区块链技术优势参与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BDC)是区块链技术的一次新突破、新应用。

ConsenSys参与CBDC研发

据悉,ConsenSys在官网就曾发布过《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BDC)的区块链解决方案》,文章表示,数字货币可以提供更便宜的跨境汇款,改善银行间支付结算以及加速零售市场创新等。如果各国中央银行不发行自己的数字货币,则将导致市场依赖“私人支付代币”,从而可能会带来私有实体的失败和财务问题的风险,因为私有代币可能并非所有人都可以使用,而央行数字货币将带来无风险、可广泛使用的替代方案。

Charles d'Haussy表示,2016年ConsenSys通过与新加坡货币当局以及南非储备银行合作开始接触关于CBDC的相关工作,也逐步地开展了跨境支付技术的业务。“在此基础上,我们正在探讨一个更大的概念—‘可编程货币’,任何有代币架构的CBDC都可支持。CBDC是对电子现金的一种完善迭代,可以改善中央银行资金的利用率,确保价值链更高效。”

此外,ConsenSys不久前曾发布了一项合规服务,以帮助交易所和去中心化金融(DeFi)项目识别以太坊发行的可能与犯罪活动相关的代币交易活动。ConsenSys全球金融 科技 联席负责人Lex Sokolin对此表示,“越来越多的人在构建去中心化应用,这是拼图的一部分。我们正在试图做的是使去中心化金融基础设施上的活动更加安全、透明且更容易追踪。”

在雄厚的区块链技术背景下,ConsenSys参与澳大利亚、法国以及泰国等国家央行数字货币的研发,或将使区块链技术融合CBDC成为可能。

CBDC使用区块链技术的可行性

对于以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账本为特性的区块链能否与中心化的央行数字货币结合的问题,中国证监会 科技 监管局局长姚前指出,CBDC是否采用区块链技术依然存有争议,一种典型的观点是区块链的去中心化与中央银行的集中管理存在冲突,不建议CBDC采用该技术。

但是区块链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发展,并与各项主流技术在深度融合,因此无论从技术角度还是业务角度,现实应用中的区块链都与“原教旨主义”的理解有所不同。如何运用区块链技术来更好的服务于中心化管理下的分布式运营,可能是CBDC当前需要重点 探索 的方向。

姚前认为,虽然区块链的技术特点是不依赖中心机构,但不代表其不能纳入到现有中心机构的体系内,只要通过合理的设计,中央银行恰恰可以利用区块链将分布式运营有效整合起来,更好地实现对CBDC的中心化管控,两者并不存在必然冲突。区块链作为一种可能成为未来金融基础设施的新兴技术,对于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二元模式而言,有助于实现分布式运营,同时并不会影响集中管理。自底向上的“兑换”可以制定出全新的CBDC实现方案,这一方案同时实现了“管控中心化,运营分布式”的目标。

澳大利亚央行宣布的数字货币研究项目就在 探索 使用分布式账本技术(DLT)的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BDC)的潜在用途和影响。

在该项目之下,澳大利亚将开发一个发行代币形式的CBDC的概念证明,市场参与者将可以在基于以太坊的DLT平台上使用这种CBDC进行融资、结算和偿还代币化银团贷款。该项目预计于2020年底前后完成,项目的各个参与方计划在2021年上半年发布有关该项目及其主要发现的主题报告。

一文读懂央行DCEP,数字货币将如何改变未来生活

8月14日,商务部发布重磅文件,公开宣布: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中西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由人民银行制定政策保障措施。如果测试进展顺利,且符合国内国际形势需求,中央区块链数字货币我们有可能在一两年内使用数字货币DCEP进行日常消费。

听说即将发行的数字货币可以以更快捷、便利的方式进行支付,且有国家背书,安全可靠,甚至可以不留支付痕迹,保护隐私,手里的支付宝、微信瞬间不香了。未来,DCEP是否会取代支付宝、微信这两大第三方支付平台?又或是与中央区块链数字货币他们融合成更好的支付形态呢?

DCEP(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是一个数字货币系统,包括货币和支付两个功能。 其中,货币的功能和属性与纸钞完全一致,只不过形态是数字化的;支付是无需通过账户就可以实现点对点方便快捷的支付。简而言之, DCEP是“具有价值特征的数字支付工具”。

01 它与银行卡、支付宝、微信这样的互联网电子支付有什么区别呢?

DCEP是流通中的现金(M0)结算,也是法定货币结算;而银行卡、支付宝等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中的“余额”是狭义货币(M1),“快捷支付”是广义货币(M2),都属于商业银行存款货币结算。

因此,支付宝、微信在转账的过程中,只是对应账户数额发生改变,只有从账户提款的时候,货币的所属关系才会发生改变,存在兑付风险;DCEP本质上等同于现金支付,货币所属关系直接发生改变,不存在兑付的信用风险问题。

02 它与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的区别是什么?

他们的发行机制不同。DCEP是以国家信用为背书发行的数字货币,本质上是一种信用流通工具,执行货币职能;比特币等不以国家信用为背书发行,属于私人数字代币。

03 央行发行数字货币,是否会导致通胀、对我们现有经济产生影响呢?

其实并不会。此次央行计划发行数字货币,是“替代性”发,而不是“增量性”发。在发行阶段,中央银行扣减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等额发行数字货币;在回笼阶段,中央银行等额增加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注销数字货币。因此数字货币发行和回笼不改变中央银行货币发行总量。

DCEP是中国中央银行在数字货币领域多年研究的结果: 2014年央行成立法定数字货币专门研究小组;2016年在原小组的基础上设立数字货币研究所;2018年6月成立深圳金融 科技 有限公司;2019年 8月在深圳开展数字货币研究和移动支付试点;2019年10月DCEP在“2019外滩金融峰会”上首次亮相;2020年4月央行数字货币 DCEP 率先在农行内测;2020年8月,建行数字人民币钱包开放注册。数字货币的时代已然开启。

01 效力 和安全性

DCEP是中央发行的数字货币,是央行负债,具有国家信用,属于法定货币,有国家信用背书,具有无限的法定偿付性质。所有国民都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数字人民币。从法权性讲,其效力和安全性是最高的。

02 双离线支付

不同于银行卡、支付宝和微信支付,DCEP的支付无需绑定账户,也不需要付款、收款双方处在有网络的环境中。即使是在信号较差的山顶和隧道,只要在手机有电的情况下,双方即可完成支付。

DCEP采用扫码、汇款转账、“碰一碰”等方式即可实现双离线支付。其中,“碰一碰”是指当交易双方手机里都有DCEP的数字钱包时,只需要开启钱包,手机碰一碰就可以交易。

03 有限匿名和交易可追溯

由于DCEP是基于区块链架构的数字货币,有分布式账本的功能,所以它的匿名支付功能可以轻松实现,连交易双方都互相不知道对方的信息,也看不到交易痕迹。

但对于国家来说,数字货币的匿名必须是有限的,非法交易、金融犯罪都可以通过其资产特征追溯到来源、经过和去向。此后,洗钱、偷税漏税、电信诈骗、恐怖融资等行为会在DCEP有限匿名和交易可追溯的特性下无处遁形。

04 智能合约下的专款专用

每一笔数字货币,本质上是一个智能合约,可以附加一些交易条款,使之具有特定用途。一些特定去向的款项,可以通过数字签名附加交易条款,若这些款项没有按照条款,则无法交易。比如:一笔专门捐给慈善机构的善款,若被某人拿去购买奢侈品,是不能成功支付的。

01 重构未来支付体系

在支付通道的末端,DCEP将对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产业产生直接影响和冲击。

目前支付宝、微信这样的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需要绑定银行账户,且无法跨平台转账,也无法满足用户对离线、匿名等支付需求的服务。DCEP则能够支持跨银行、跨支付机构支付,未来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工具也均须支持DCEP。其离线支付功能也决定了DCEP支付拥有更广泛的支付应用领域。此外,DCEP有国家信用背书,发行基础稳定, 其种种优势将为民众带来优质的支付体验,或将打破目前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在移动支付领域的垄断地位。

02 重构未来信用基础体系

DCEP公开透明的数据库、点对点记账、可追溯、智能合约的特点对未来重构全 社会 的信用基础体系具有重要作用。

未来法定数字货币与主权信用相挂钩,DCEP通过与国家的GDP、财政收入、黄金储备等经济与财富手段建立相应关联,并利用金融 科技 重塑信用传递交换机制, 能够从多个维度解决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创新信用评级。

此外,DCEP可溯源的特性,使其可与央行征信报告合作,出具权威性的借款人信用报告, 将缓解个人信贷信用风险,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大数据风控。

央行的DCEP数字货币计划还具有政治意义,那就是防范美国可能发起的金融挑战,确保中国金融安全,在今后的国际对峙中占据主动权。

美国拥有着对全球货币结算网络——SWIFT(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绝对的控制权。全球各个国家所有的国际账户信息,都在美国的掌控之中。如果美国把某个国家从SWIFT中除名,这个国家就无法与其他国家的银行进行金融往来。比如被从SWIFT中删除了国家代码的朝鲜,还有被设置了很多的支付障碍的伊朗、俄罗斯等国,他们的跨境贸易和经济皆因此而受损。

只有在国际贸易清算时,不通过SWIFT,才有可能打破这种垄断。 有了数字货币,就不用经过SWIFT通道,也不受美国限制,可以更加自由、高效地进行国际贸易结算。

随着中国的日渐强大和中美关系的不断恶化,美国极有可能通过SWIFT对中国进行制裁。因此,在此时通过发行的数字货币、构建数字防御来对抗美元霸权也就变的极其重要了。目前全球已有24个国家开始推行数字货币计划,欧盟、日本、俄罗斯等国纷纷研究通过建立国际加密货币支付网络,来绕开SWIFT等全球支付体系。

DCEP是推动未来数字化移动支付变革和人民币国际化必不可少的一步,但其落地需要持续不断的实践和调试。面对DCEP未来可能带来的影响,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应巩固强化现有市场优势、商业模式优势,方能在数字货币支付时代找准自己的定位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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