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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分子活性肽传销骗局
人民网不是都报道了,是传销了啊。涉及29万人,圈了8个亿,核心人员都被抓起来了。网站是在境外,所以还没被封,都几个月没有货了,一群人还被蒙在鼓里。特别是迷信小分子肽吃了治癌的那个人,要醒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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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新型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
1998年4月21日,中国政府宣布全面禁止传销《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全国公安机关坚持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零容忍"态度,继续以重点案件、重点领域、重点地区为抓手,紧盯传销犯罪新手法、新动向、新趋势,持续不断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严厉打击。
2017年8月,教育部、公安部等四部门印发通知,要求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传销组织,通知强调,对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求职人员参加的各类传销组织,坚决铲除。
参考资料:人民网
肽链矿机挖矿产T币是传销吗??
T币全名钛克币已经被西安警方证实为传销行为,警方以对钛克币公司进行查封。中国警方已经抓捕了大量声称矿机挖矿肽完美区块链传销的传销行为,央行也以发出公告央行从未推出任何虚拟货币。
以下为权威媒体报道肽完美区块链传销:
2018年11月23日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互联网催生了许多新经济形态,但是“新”未必是创新,需要冷静分析。我们要鼓励创新、倡导创新、包容创新,也要特别注意维护创新。而这个维护就是剔除虚假虚火,撕开面纱,揭露真相,批判那些像“炒作明星”一样炒作“创新”的现象和观点。
“其实,网络这东西,现在想想也是很后悔的。我连人都没有看到,就参加了矿机的众筹,连账号、密码我都不知道,现在想报案都没法报。”安徽的李先生,这段时间非常郁闷,今年6月份被人拉到QQ和微信群,继而又被忽悠着花了八九万参与六台钛克币矿机的众筹。
钱还没有挣到,钛克币公司涉嫌传销,8月底被西安警方查封了。现在群主告诉他和其他十几位参与矿机众筹的投资者,钱要不回来了。
李先生说:“会员特别多,像我们这样的人,QQ群群主都在洗脑,说传销的钱没收了都上交国库的,即使报案了,也拿不回来了。”
其实,李先生说的挖矿机就是看起来高大上的伪创新,背后是一个巨大的传销迷局,让他像着了魔一样把钱投入到山寨币挖矿机的众筹之中。李先生被说动掏钱投资钛克币挖矿机,就是因为群主声称,钛克币与比特币一样,产生于网络世界复杂的算法,具有不可复制性,靠矿机才能挖钛克币。
“它的宣传力度非常大,广告做的特别好,区块链啊什么的,我们以为钛克币的模式是跟比特币一样的技术。”李先生说。实际上,据警方透露,这家公司的钛克币产生技术就掌握在公司高层的手里,只要点一点鼠标,数万枚钛克币唾手可得。
在伪创新的包装下,钛克币成为诱饵,这家公司构建了两个交易平台,一个平台负责钛克币交易,另一个则负责虚拟的矿机交易。在金融界人士看来,这两套网络交易系统实际上已形成了自己独立的金融生态圈,更是一个精心设计的圈套。
在实际操作中,像李先生这样的“投资者”首先要注册成为会员;接下来需要支付人民币来购买虚拟货币。
李先生告诉记者:“三千个钛克币才能买到一个矿机,我们想要买矿机,就要在它的交易所买钛克币。钛克币不就一直往上涨了嘛肽完美区块链传销!7月到8月份之间,钛克币价格一直在上涨,从20多元,上涨到60多元,都是我们的钱。”
用人民币买钛克币,再用钛克币买矿机,这个规则是钛克币公司精心布的一个局。因为投资者想买矿机才买钛克币,花钱买钛克币,又炒高了钛克币价格,更加刺激人们买矿机的欲望。因此,在短短的一个半月内,李先生疯狂投入八九万元,参与了6台挖矿机的众筹。
“QQ和微信群,群主拉了十几个像我这样的人,众筹矿机。VIP3000型的矿机大概22万。矿机生产币,把币挖出来有盈利,刚开始的一个多月,能分到盈利两三千元,所以十几个人众筹了6台20多万的矿机。”
像李先生这样的投资人,购买了虚拟货币后,还不能直接进入矿机交易平台,必须要有拥有一个或多个“矿机”的“老客户”介绍。至此,传销卸下了伪创新的面具。这些“客户”最终形成了金字塔式的层级,处于金字塔顶端的“客户”会得到巨额非法所得。
在深度剖析后可以看出,挖矿机传销依然采用的是拉人头,发展下线的传统模式。另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受损投资人现在终于看清了矿机伪创新,真传销的本来面目。
“由于有区块链、P2P、虚拟货币等新概念做包装,还在高端商业区设置富丽堂皇的公司作支撑,再加上不惜血本,聘请专业的宣传公关团队,虚拟币传销有非常强的迷惑性,加上微信组织我们,不见面传播又有隐蔽性特征,所以才导致我们这些受骗的投资人,被骗了却还不自知。”
像这样的伪创新,数不胜数,全国多地都在上演虚拟货币涉嫌传销的惨剧,动辄几十万涉案金额,数万投资者损失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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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7日晚,一起披着“区块链”外衣的特大网络传销案主犯郑某被西安警方从上海押解回西安,该传销组织头目将“区块链”打造成传销噱头,建立“消费时代”(DBTC)网络平台,通过网络发展下线。
据介绍,该平台今年3月28日上线,截至4月15日,已发展注册会员1.3万余人,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涉案金额8600万元。“消费时代”(DBTC)网络平台的破灭,打着“区块链”名义的全国首例传销案也成功告破。
早前,比特币的蹿红,让作为比特币技术基础的区块链聚焦在镁光灯下。2018年伊始,区块链再次走红,一时间成为行业大热的概念。
“现如今,虚拟货币市场的野蛮生长,让“暴富”一词着实刺激了人们的神经。在“一夜暴富梦”的背后,滋生出了一批打着“区块链”的名号,实则搞着传销勾当的非法组织,实打实的“挂羊头卖狗肉”。”
民间反传人士韩兆磊告诉记者:“时代不一样了,骗子们都要紧跟潮流了。于是虚拟货币、区块链,这些没几个人能搞懂的概念成了他们的“新宠”。”
不久前,腾讯安全反诈骗实验室联合国家工商总局(广东深圳)反传销监测治理基地,正式发布了《腾讯2017年度传销态势感知白皮书》。
《白皮书》指出,各类境外资金盘、虚拟币和ICO项目也成为新型网络传销的主要模式之一,许多组织打着创新的幌子,许以高额回报,但其中蕴含非法发行、项目不实、跨境洗钱、诈骗、传销等诸多风险。
由于不受国内机构监管,一旦崩盘、跑路或者失联,投资者往往投诉无门,损失难以追回,还造成大量资金流向境外,严重危害国家金融安全。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2月28日,腾讯安全反诈骗实验室共识别出3534个疑似传销平台,平台参与人数高达3176万,且每天新增识别传销平台30个左右。
对此,《腾讯2017年度传销态势感知白皮书》指出,从传销组织出现时间的分布来看,近年来传销呈现愈演愈烈的趋势,2017年新出现的传销平台占比高达58%,超过之前的总和,可谓是“互联网传销元年”。
据此次破获“区块链”特大网络传销的民警介绍,“消费时代”(DBTC)网络平台自行操纵虚拟货币升值幅度,设置“持币生息奖”吸纳会员;根据会员发展下线情况,实施28级分代管理,设置“分享收益奖”进行奖励;对10个层级148人组成的营销团队设置“团队业绩奖”,根据营销团队业绩进行奖励。
而关于以“区块链”为名的非法传销,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在2017年4月就已经更新了《互联网传销识别指南》(2017版),其中就新增了“数字货币”传销。
并指出传销分子利用投资人未能准确理解数字货币的特点进行行骗,传销式数字货币的“交易行情”基本由特定机构控制,早期为吸引投资人投资,可能会将货币价格炒得很高,一旦时机成熟,机构进行集中抛售,价格一落千丈,导致投资者血本无归或者机构直接跑路。
腾讯安全反诈骗实验室负责人李旭阳说道,“最近利用所谓的区块链概念搞的代币、虚拟币这一块,我们发现非常活跃的这种代币有2000多种,这种传销平台已经超过3000多家,这类犯罪因为涉案金额非常大,所以危害很大。”
“在他们的眼中,你心中牵挂着的账户里,不过是一串串没有价值的“数字垃圾”。你想要的样子,他都能给你操控出来。这不是重点,毕竟是搞传销的,根儿还是脱离不了“发展下线”四个字。”
中国反传联盟会长凌云跟记者表示:“关于传销的案例,“暗黑币”就是一个血淋淋的例子,这种平台以高额返利为诱饵,由全国各个地区的负责人及会员通过宣传、上课、介绍等方式不断发展下线,以投资虚拟货币“暗黑币”为名;
要求参与者缴纳不同级别的“暗黑币”矿机租赁费用即门槛费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每一名会员下线分为三条线(即三个区)的顺序组成固定的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并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并通过出售虚拟货币“暗黑币”的方式直接获利。”
据了解,这种类似的利用区块链概念进行投机的行为,国际上也不乏案例,比如区块链上卖虚拟猫。区块链上的一只猫价格已经高达12万美元,这种卖法在本质上就是一种赌博或者击鼓传花游戏。
据了解,随着我国对非法传销活动不断加大打击力度,此类传销活动已经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但是,随着金融创新以及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迅速普及,非法传销明目更加繁多、组织更加严密。尤其是,在日益火热的区块链风口下,资本市场概念炒作盛行,投机氛围浓厚。
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秘书长吴震说:“随着数字货币受到热捧,很多互联网金融平台打着区块链、虚拟货币的旗号经营,去年就出现过有着400多种名目的传销币。还有一些平台利用高收益进行虚假宣传开展业务。”
吴震认为,区块链要想成功,有四个必要条件:必须多方参与;参与的多方都有积极性,数据真实性问题;实施难度。此外他认为,如果激励机制形成不了,就会有很多问题解决不了,要么区块链建成后难以运行,要么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今年1月中旬,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和相关企业在2018年守护者计划大会上表示,各部门将采取联合治理模式,携手更多的政府部门和企业,打击网络黑色产业链力度,共同构建“网络安全共同体”。
总而言之,资本市场对区块链概念的爆炒,正在让这一创新技术走向失控的边缘,只有加大监管力度才能使其得到良性发展。同时,广大投资者也应该认清此类项目的本质,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不要盲目跟风炒作。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揭秘伪创新】山寨币“挖矿机”的传销迷局
中国质量新闻网-“持币”传销傍上互联网新宠“区块链”
肽是传销吗
是传销。
2018年2月初,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一位市民向《法制日报》记者反映:有朋友向他推荐一种“牦牛骨小分子肽”的饮料,说是能治很多病,成为会员还可以轻松挣钱,有传销的嫌疑。
3月17日,记者来到南岗嘉肽体验店。这个体验店位于南岗区中植方洲苑小区10号楼。店内,包括顾客、销售人员,当时有十余人在场,满墙的宣传板展示的是嘉肽公司和公司的肽产品。
网上信息显示:牦牛骨小分子肽是北京嘉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嘉肽公司)的产品,产品性质为食品。
北京嘉肽公司注册地在北京,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食品销售。
记者调查发现,北京嘉肽公司在今年3月初与金士力佳友(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金士力公司)达成了合作协议。天津金士力公司具备商务部批准的直销资格,全盘接收了嘉肽公司的营销网络,将其更名为金士力华肽系统,以原营销模式继续运行。
不仅营销模式没变,疗效宣传也没有改变。
其销售方案中规定了4级销售网络,一级会员1800元1单,四级白金卡会员36000元20单;不同级别会员的销售提成不同,按层级提取各层级下线的不同比例管理经费;
会员上拿直推人的日收入的3%加权平分,下拿8层内的网络见点钱(提成——记者注),此为培育奖;
小区(销售团队——记者注)销售达到94盒奖励5盒肽,1563盒奖励国外旅游,3125盒奖励价值10万元的骄车,7813盒奖励价值30万元骄车,此为精英奖。
4月19日,《法制日报》记者向黑龙江省工商局竞争执法处反映情况,并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目前,工商部门对两家公司的违法行为已经启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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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肽传销案例:
以生物科技产品为幌子,打着电商旗号大肆忽悠发展下线,鼓吹“日进万元不是梦”。近日,根据警方调查,美极客公司(又名迈捷普瑞生物科技公司)涉嫌传销犯罪。根据线索,深圳市宝安警方在辖区内抓获并刑拘了三名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的犯罪嫌疑人。
近日,经过前期调查,警方发现美极客公司涉嫌非法传销,随后立即立案侦控。初步查明,美极客公司总部设立于新加坡,同时在马来西亚、台湾等地设有分公司,并称美极客公司已取得国内直销牌照。
该公司在互联网上设立官方网站,以销售“苹果干细胞”、“低聚肽”等所谓高科技生物产品为幌子,采取“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团队计酬”等方式骗取他人财物。
警方调查发现,该网络传销组织通过讲座鼓吹参与会员可“日进万元”,设立三级发展模式:最低级别“VIP”613元起步,3000元“MD”经理级别、10000元“MB”流通商级别,成为会员后可以发展下线,并获得一定的提成。
设立“直推奖、对碰奖、层碰奖”等销售奖金制度,按照层级不同享受销售产品收入的2.8%至48%作为提成回报,建立了庞大传销体系。自2016年6月进驻大陆以来,发展会员多达29万人次,遍布广东、北京、上海等32个省市,涉案金额初步统计为8亿元人民币,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
根据相关的情报线索,3月29日18时许,深圳市宝安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联合翻身派出所民警分别在宝安区龙井路、新湖路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秀、仲某,又于4月5日22时许在龙岗区布吉街道某小区抓获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谊。
随后,民警依法将上述三名犯罪嫌疑人带回经侦大队和翻身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审讯,上述三名嫌疑人交代了加入美极客公司,以“洗脑”方式发展下线的事实。目前,翻身派出所已依法对三名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美极客涉案金额8亿元,深圳宝安警方已刑拘3名嫌疑人
中国新闻网:北京嘉肽宣传产品包治百病涉嫌传销
肽是直销还是传销?
单纯一个品牌无法确定其是否属于传销范畴肽完美区块链传销,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肽完美区块链传销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肽完美区块链传销的行为。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肽完美区块链传销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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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肽完美区块链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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