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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ICO/私募是什么?ICO风险在哪里?如何百倍收益?
ICO:initial coin offering,也叫代币的公开发行销售,对应于股市的IPO。就像区块链技术本身一样,ICO是一种区块链全新的融资模式,让所有人都能成为项目的“股东”,持有代币就相当于持有股权。代币销售完毕,一般就会上交易所开启交易。ETH是第一个用BTC成功ICO的项目,ICO一般的参与方式是ETH或者BTC,早期BTC融资比较多,但是现在基本都是ETH了,ETH是ICO的硬通货。
私募:一般不参与公开发售的区块链项目,只有少部分机构或者基金有额度。
糖糖从去年3月就开始参与 区块链ICO ,那时候被大家戏称为“云币娱乐城”,“聚币大赌场”天天上新币,几乎个个都5-100倍,每天的波动都几倍几十倍。9.4国家关于 ICO 的风险,很多 ICO 都被清退退币,各大交易所被迫关闭甚至出海,一些项目方甚至被警告。很多 ICO 的币价格都几乎腰斩再腰斩,到 ICO 的成本价。
但实事证明,那些被退了币的很多项目,在2017年12月和2018年1月的大牛市中都基本10-20倍,很多人无疑拍断了大腿。总体来讲,投项目比炒币要稳很多,因为市场的波动,炒币很难拿住,比如94,糖糖的很多朋友都割肉,亏损离场了。
迄今为止,糖糖和我的小伙伴们投过几十个项目至少,经历了类似于英雄链跑路,Mondo骗子,也有Fcoin百倍币,总体来说踏过很多很多的坑,也获得过很多很多的回报。2017年整体回报是大概10倍。从2018年1月以来,投资的项目基本零破发,全部取得了至少3倍以上的好成绩。
糖糖觉得 区块链ICO 的主要风险:
1. 团队跑路:很多团队都是小作坊,知名度很低,甚至根本不存在,白皮书也是东拼西凑,甚至几百块就能淘宝代写
2. 代投跑路:很多黑心代投,看这个币上交易所翻很多倍了就告诉你没有投上,破发了就给你代币。一些代投甚至直接拿着ETH跑路的也有,败坏了行业风气。
3. 白皮书不能兑现:白皮书里面的路线图决定了团队的未来发展方向,很多项目方根本没有把项目做好的打算,里面的路线图基本都是乱写。另外直接指明上哪个交易所的基本都是骗子项目,很多交易所和项目方有协定,不到上币公告出来,不许泄露,不然取消上币资格。
4. 区块链技术:普通人不懂区块链底层技术,不懂得这个项目有没有用区块链的必要性,也无法鉴别项目的技术水平,比如GitHub不会看。
如何百倍收益:
糖糖发现一级市场( ICO/私募 )和二级市场(炒币)是相互转化的。当一级市场破发严重,大家就会去二级市场炒币,当二级市场变得越来越难玩,大家也就会回到一级市场来淘金。去年9月以后基本没有项目在 ICO 过,大家都在炒币,结果牛市来以后,这些极少数ICO的项目大都10-20倍以上。去年12月ICO非常火爆,结果1月上线,很多币破发,很多人又去二级市场炒币。
所以,其实熊市是投项目的好时机,等到项目上线,大约是小牛市,基本能取得不小的收益。
但是火爆的项目基本都被大机构给包场了,散户只能能接触到的一般的项目,而一般的项目风险稍大。所以大部分人只能和机构一起来参与投资。
为此,糖糖和小伙伴们开辟了 ICO板块 ,为大家鉴别和筛选好的区块链项目让大家一起来参与投资。我们有专业的区块链技术团队,分析项目的可行性,也会去实地考察区块链项目,如果有区块链币圈大佬站台的我们也会向他们求证。让骗子项目无所遁形。对于优质的火爆区块链项目,我们机构会直接和区块链项目方联系,拿到最好的比例和最多的额度。
STO | 证券型通证发行是什么?
说起Token证券化,很多人都会联想到STO,最近Tokensoft提出ERC1404标准,更让STO这个词走上了风口。
这么火热ico监管与区块链的STO,它是什么意思呢ico监管与区块链?和之前ico监管与区块链我们所知道ico监管与区块链的ICO又有什么关系?
首先ico监管与区块链我们简单看一下STO和ICO的相同点与不同点。
ICO(是Initial Coin Offering缩写),即首次币发行。
源自股票市场的首次公开发行(IPO)概念,是区块链项目首次发行代币,募集比特币、以太坊等通用数字货币的行为。
目前,世界各国对ICO还是采取较为谨慎的监管态度,特别是早两年,去中心化的区块链技术使ICO在技术层面处于监管真空的状态,大量的ICO欺诈项目横行,收割了一批又一批的“韭菜”。因此,各国对ICO都呈现出加强监管的趋势。
STO(是Security Token Offering缩写),即证券型通证发行。
其目标是在一个合法合规的监管框架下,进行通证的公开发行。STO是一种以Token为载体的证券发行,这种Token可以用来代替股票、债券、贷款等资产标的。
随着STO的出现,加密货币市场的合法性甚至已经比传统经济界更高,市场和社会即将受到的影响或许比我们预计的要更大。
但是也有观点认为由于STO面临着难以甄别合格投资者的问题,很有可能会是另外一种加速投资者破产的新型金融创新。
ST(证券型通证)会对应着现实中的某种金融资产或权益,比如公司股权、债权、黄金、房地产投资信托、区块链系统的分红权等,简单来说,就是把你所有的资产,包括不动产都token化。
ICO市场的鱼龙混杂,影响了各国政府的监管态度,导致了很多好的ICO项目可能无法很好的利用区块链技术本身带来的融资优势。STO的出现将改变这一现状,相比较于以往对证券性质遮遮掩掩的态度不同,STO的发行人索性坦诚其发行的是证券性通证(security token),并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管。
毕竟SEC主席Jay Clayton曾于2017年11月在美国证券监管学会的讲话中就曾说:
加上前文所述的区块链技术进步,反而使得证券性通证(security token)更加透明和容易被投资人信任。
STO的核心参与者包括资产方(进行Token化的资产拥有者)、交易机构(资产通证化后的发行和交易平台)、搭建者(资产通证化的技术搭建者)、投资者(合格的投资人或机构)。
资产方: STO生态中最为重要的一环。没有资产方就没有STO,不论资产证券化,还是证券通证化,其背后都是资产。
交易机构: STO生态中的重要平台。对比传统的证券交易机构和数字货币交易所,各有利弊,前者在强监管之下具备公信力,而后者则因为监管缺失屡屡被质疑;前者因为中心化等问题不够民主和透明,而这恰恰是后者所具备的属性。因此,如何监管STO交易机构,使其既具备公信力又能获得区块链所赋予的公开、透明、可追溯等特性,是能否促进证券通证化这一金融实践获得成功最为关键的一环。
搭建者: STO生态中的技术驱动和核心推动力。通过链改和币改将资产上链完成通证化,并对接到交易机构中,是搭建者的任务。就技术而言,资产的通证化并无太多困难之处,但对于监管而言,这却是最难的。因为区块链自身的属性导致监管不可能像传统证券那样,按照各个国家壁垒森严、分割进行。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说,搭建者给监管者提出了一个全球性的难题。
投资者: STO生态发展的驱动力。没有投资者的STO只能停留在实验阶段,所以合格投资者的认定至关重要,因为不论是个人还是机构,在不同国家的认定标准并不相同
当前全球传统金融资本市场发展遇到明显的瓶颈,最重要的体现是流动性匮乏,退出困难。
首先,在股权市场上,主要原因是传统资本市场主要依靠IPO的退出方式完全不能满足投资人的诉求。IPO比例低,周期长,使得全球积累了超过70万亿美金的股权资产无法得到有效流通。
在债务和房地产市场,主要原因在于投资门槛过高,使得大量人员无法参与其中的投资,市场积累了100万亿美元债权资产、230万亿美元房地产资产无法得到有效流通。
第二大原因在于全球各国对金融市场的保护而带来的分裂。
金融市场是各国强监管的领域,制定了各种外国人准入限制门槛,使得中国人不能顺利的在美国市场购买资产;美国人也不能方便的在日本购买资产。这种金融的国家保护使得资产的流动更加困难。
也就是说,当前的证券体系已经不能满足人们对证券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的Security Token,给了证券进一步进化的机会。
可以发现在整个行业不断的发展过程中,很多时候也是个试错的过程,毕竟区块链还太年轻了,我们需要时间去探索,然后慢慢地把行业成熟地搭建起来。
对于STO这个概念,我们是持看好态度的,从金融创新角度来看,我们认为未来可以和现有的金融系统共存,打造多元化的金融体系。
“ICO将被纳入监管”是什么意思?
今年上半年以来,国内以虚拟货币筹集资金的ICO项目爆炸性增长,针对ICO是否非法集资惹争议。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发布的报告,2017年以来,通过各类平台完成的ICO项目累计融资规模达63523.64BTC、852753.36ETH以及部分人民币与其他虚拟货币。以2017年7月19日零点价格换算,折合人民币总计26.16亿元。累计参与人次达10.5万。8月24日,银监会首次针对虚拟货币筹资做出规定。银监会起草了《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指出:未经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虚拟货币等名义筹集资金的行为,应当进行非法集资行政调查。非法集资参与人应当自行承担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据报道,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局长霍学文曾在一场闭门会上指出,凡是“管别人钱的活动”都应该纳入监管。全国人大常委财经委副主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理事长兼院长吴晓灵日前也公开指出,从国际上看,目前美国已经将ICO作为证券品种来进行监管。中国央行也已经对比特币做过相应表态(指出比特币不具备货币属性),预计还会有进一步的监管措施出台。
ICO(是Initial Coin Offering缩写),首次币发行,源自股票市场的首次公开发行(IPO)概念,是区块链项目首次发行代币,募集比特币、解决以太坊等通用数字货币的行为。
ICO是一种区块链行业术语,是一种为加密数字货币/区块链项目筹措资金的常用方式,早期参与者可以从中获得初始产生的加密数字货币作为回报。由于代币 具有市场价值,可以兑换成法币,从而支持项目的开发成本。ICO所发行的代币,可以基于不同的区块链。常见的是基于以太坊(ETH)和比特股(BTS)区块链发行,由区块链提供记账服务和价值共识,实现全球发行和流通。
ICO参与者对于一个项目的成功非常重要,他们会在社区里为该区块链项目进行宣传,使它产生的代币在开始交易前就获得流动性。但ICO的参与者最看重的依然是由项目发展或代币发行后价格升值带来的潜在收益。
参考资料
百度知道:
央行认定ICO属于变相非法集资是真的吗?
9月2日据报道,8月21日,央行总部收到了相关紧急报告,该报告条分缕析,明确指出,用实质重于形式的穿透式监管来看,ICO属于变相非法集资。
引述之情人士称,央行相关人士研究了大量的ICO白皮书,得出的结论是:“90%的ICO项目涉嫌非法集资和主观故意诈骗,真正募集资金用作项目投资的ICO,其实连1%都不到。”
ICO是全称为Initial Coin Offering,首次数字代币公开发行的简称,模仿股票市场的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而来。即项目发起方可以通过区块链技术发行初始代币的方式去获得融资,不过初始代币不能用法定货币(人民币、美元等)购买,因为这违反了各国关于融资的法律法规,而需要用比特币、以太坊等流动性较好的数字资产购买。
ICO有多火?今年上半年中国投资额近26亿元人民币。以太币自发行以来上涨近1000倍,国内亦有代币自ICO以来涨幅超过200倍,部分ICO项目在数小时内便完成募集,部分普通投资人也眼红不断进场。
8月29日,从某区块链技术企业负责人处获悉,证监会日前正在向部分区块链企业就ICO监管征询意见,且尤其关注那些打着虚拟货币名义进行传销、诈骗的ICO项目。目前正处于收集意见和讨论的阶段,年内或出台相关监管政策。
8月30日,经济观察网也从多方获悉,ICO监管政策可能将会在年底出台,其中北京市可能将会提前进行监管。
人民银行科技司副司长、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日前撰文指出,目前ICO处于法律监管的边缘,从制度建设出发,应该尽快在法律上给予ICO一个说法。他建议,对ICO实施沙盒监管(在一个“安全空间”内,金融科技企业可以测试其创新的金融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营销方式,而不用在相关活动碰到问题时立即受到监管规则的约束)的方式。
8月16日,北京市金融局局长霍学文也曾在一次内部闭门恳谈会中表示,互联网金融、区块链和ICO,只有依法合规规范发展才有生命力,任何违规和滥用都将获得惩治。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所有金融活动都要纳入监管。凡是“管别人钱的活动”都要纳入监管。区块链创新,互联网金融的创新,ICO的创新,但是如果不控制好风险,那么所有的创新一定会走向它的反面。如果说传统金融风险是1.0,互联网金融风险是2.0那么现在的区块链和ICO风险就是3.0。”霍学文在此次会议中表示。
什么是ICO,国家为什么要禁止
问题一ico监管与区块链:ICO是一种区块链行业术语ico监管与区块链,是一种为加密数字货币/区块链项目筹措资金ico监管与区块链的常用方式,早期参与者可以从中获得初始产生的加密数字货币作为回报。
问题二ico监管与区块链:因为ICO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所以被国家禁止。
禁止ICO根据公告发布:2017年9月4日下午3点,中国人民银行领衔网信办、工信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
《公告》指出代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立即停止,同时,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做出清退等安排。
扩展资料:
2017年9月4日下午3点,《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准确认识代币发行融资活动的本质属性
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有关部门将密切监测有关动态,加强与司法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协同,按照现行工作机制,严格执法,坚决治理市场乱象。发现涉嫌犯罪问题,将移送司法机关。
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拒不停止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以及已完成的代币发行融资项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ICO
ICO将被纳入监管是什么情况?
8月28日ico监管与区块链,一位证监会内部人士向记者确认ico监管与区块链,近期火热的ICO引起了监管层的注意,目前在准备各种材料。“目前ICO风险很大,从长期来看,肯定要被纳入监管。”
根据财新报道,有关监管部门将对ICO采取行动。是否取缔的方案正在研讨之中,央行、证监会均参与其中。这一行动的法律依据来自1998年颁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
记者从一位业内人士处获悉,包括央行金融市场司在内的多部门都对ICO加紧进行了研究,不过仍然存在一些相关问题有待解决。
多位业内人士透露,8月18日央行、证监会、银监会组织ICO专门座谈会,而这件事在业内解读为“标志性事件”,纳入监管只是时间问题。
谁来监管未确定
今年7月25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表了针对The DAO的报告,判定其代币为证券(securities),同时强调,任何在美国买卖证券的行为,无论是真实货币购买还是用区块链技术分发的代币,都必须符合美国证券法。
而根据央行官网对金融市场司的定义,其主要职责包括拟订金融市场发展规划,协调金融市场发展,推动金融产品创新等工作;此外,另有货币金银局负责拟订有关货币发行和黄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人民币管理和反假货币等工作。
另一位证监会人士透露,根据美国证监会的监管做法,ICO是定性为证券发行的。因此,如果中国借鉴的话,也应该由证监会来监管。但是,在中国数字货币又是由央行来监管,所以,目前是央行和证监会联手研究,最终由谁来监管尚未确定。
上半年ICO募资26亿
今年上半年以来,国内以虚拟货币筹集资金的ICO项目爆炸性增长,针对ICO是否非法集资惹争议。
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发布的报告,2017年以来,通过各类平台完成的ICO项目累计融资规模达63523.64BTC、852753.36ETH以及部分人民币与其他虚拟货币。以2017年7月19日零点价格换算,折合人民币总计26.16亿元。累计参与人次达10.5万。
8月24日,银监会首次针对虚拟货币筹资做出规定。银监会起草了《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指出:未经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虚拟货币等名义筹集资金的行为,应当进行非法集资行政调查。非法集资参与人应当自行承担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
据报道,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局长霍学文曾在一场闭门会上指出,凡是“管别人钱的活动”都应该纳入监管。
全国人大常委财经委副主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理事长兼院长吴晓灵日前也公开指出,从国际上看,目前美国已经将ICO作为证券品种来进行监管。中国央行也已经对比特币做过相应表态(指出比特币不具备货币属性),预计还会有进一步的监管措施出台。
一位区块链从业人士说,“堵不如疏”,监管是意料之中的,但若是全盘否定,不免有一些企业把ICO搬到国外。
4问ICO
1、ICO该不该纳入监管?
纸贵科技CEO、墨链总发起人唐凌告诉记者,ICO应该纳入监管。在财富效应示范之下,目前“传销币”、“空气币”太多了,很多项目还未确定便能融资,投资者炒币很疯狂,风险很大。
中国科技金融法律研究会理事肖飒认为,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强化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穿透性”,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ICO也应该纳入监管。金融创新,只有依法合规规范才有生命力,任何违规和滥用都将适得其反。
李林表示,由于目前ICO融资后在资金的使用上没有监管,融资之后的资金去向成谜。他建议,监管应该注意投资者适当性。
2、ICO应当如何监管?
OKCoin币行副总裁田颖认为,ICO的监管,首先是明确法理定性。对ICO的企业进行登记式管理、对ICO募集的代币进行公开透明的托管管理,项目发起方、代币流通平台、第三方宣传机构,对项目真实性需要加强考察,增加投资者风险教育,有效控制风险。这些监管办法都可以在定性后执行。也有很多法学专家建议参考英国、新加坡推行的金融科技沙盒监管系统,将创新和风险间的矛盾最小化。
对于如何监管,唐凌建议设置项目审核和尽调。目前ICO项目是“自审自过会”,虽然代投平台也会审核,但是没有备案。同时,应设立资金托管。前期有媒体曝出个别平台拿资金沉淀去购买理财产品,这就是没有资金托管导致的,容易出现平台卷款跑路。此外,规范化管理,资金拨付不要一次性给完。很多创业者没见过这么多钱,不知道怎么花,容易出问题。
肖飒认为具体监管抓手为:产品登记、信息披露、资产托管、项目真实、合格投资。
“进行产品备案登记是监管机构了解和监控高风险金融业务的有效方法;信息披露是常规方案,能够让项目更透明;资产托管,防止涉众案件;项目真实,是对ICO发行方的最低要求;合格投资,将风险和投资者分级匹配,约束投机资金。”肖飒说。
3、ICO监管难点在哪儿?
唐凌表示,监管难点在于:现在很多平台通过智能合约就能ICO,尤其是通过以太坊的项目,不需要经过平台,自己就可以募集,私募行为比较多,风险大。
田颖认为,认定ICO的性质是推进监管的一个难点。ICO有点类似众筹,但又跟众筹不完全相同。美国SEC在前一阵公布了对THE DAO代币的调查结果中,认为该代币具有有价证券范畴,归证监法监管范围。这次判定,也是美国监管层花了大量的时间研究和分析的结果。有一些非证券类代币可能期望得到的是某些产品的使用权,那就不属于有价证券这个范畴了。
她认为,ICO是互联网产物,有些ICO项目是全球化运营的,在管理过程中,需要增强国际间协调。还有就是,监管的力度应该到什么地步。
肖飒表示,对于ICO的本质,业内存在分歧。如果把ICO的本质定性为“以物换物”,用一种特殊的虚拟货币换取另一种特殊的虚拟货币,尚可解释。
如果ICO项目直接募集“法币”,包括人民币、美元、欧元等,则可理解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存款”,一旦符合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要件,则可能构成犯罪。
肖飒认为,如果ICO项目有分红条款,则有股权标志,如果项目有回购条款,具有“保本保息”的嫌疑,类似理财产品,没有牌照而发理财产品,这实际上是一种非法经营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如果非法经营较难界定,那么上述行为很可能认定为传销。很多ICO项目在推广过程中,有推广奖励行为,比如“拉一个投资者返代币”。
4、监管对ICO的影响?
维优元界CEO初夏虎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监管层应该规范ICO的发展,尤其是设立“合格投资人制度”,因为很多普通投资者并没有高风险承担能力,不应该参与这么高风险的项目。如果没有合格投资者制度,容易造成社会问题。
对于监管的影响,田颖表示,短期来看对目前市场是冲击,长期看是利于整个数字资产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真正做到让市场先健康,再高效。另一方面,监管也会使优质的项目能够呈现其价值。
华创证券一份研报认为,ICO的创新趋势值得关注,长期来看,随着其影响力越来越大,接受监管才能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而具备较强实力的ICO平台或项目有望率先拥抱监管,平衡创新属性与潜在风险,成为ICO未来发展的受益者。
ico监管与区块链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区块链的ico是什么意思、ico监管与区块链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标签: #ico监管与区块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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