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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 STO. IEO 是什么?
ico(Initial Coin Offering)来自美国的区块链ico,首次代币发行,指区块链项目首次向公众发行代币,募集比特币、以太坊等主流加密货币以获得项目运作来自美国的区块链ico的经费。
STO(Security token Offering)证券化通证发行,指受到证券法的监管,以公司股权、债权、黄金、房地产投资信托、区块链系统的分红权等作为对应的通证的公开发行。
IEO(Initial Exchange Offerings),首次交易发行,指以交易所为核心发行代币;代币跳过ICO这步,直接上线交易所。
海外引进的区块链比特币ICO有什么严重危害?
最近被大炒的概念是三个:区块链、比特币、ICO。
一个是区块链,就是徐小平流出的内部信里那个“顺之者昌,逆之则亡”的区块链;
另一个是已经炒作了几年,价格不断大起大落,但一直有人鼓吹“每一枚会涨到一万美元”的比特币;
再有一个就是几个月前,薛蛮子大力欢呼与鼓吹、后来又被监管部门予以强烈关注的ICO。就在前天1月12日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表了题目为《关于防范变相ICO活动的风险提示》的公告,当中点名了迅雷所发布的数字货币“链克”(原“玩客币”),称其“代替了对参与者所贡献服务的法币付款义务,本质上是一种融资行为,是变相ICO”。此消息一出,迅雷股价在美国时间周五早盘出现大跌。
三个概念里面唯一靠点儿谱的是区块链技术,但是被炒成了不靠谱,被极大地神化了。当“街头大妈”也在谈论区块链的时候,热炒风险不容忽视呀,同志们!
区块链是一种分布式记账技术,这种技术应该在某些方面是先进的。但即便是先进,也只是一种不可能被任何人垄断或者独占的底层技术而已。既然如此,就是任何人都可以使用的技术。所不同的是自己开发这个技术,还是花钱请专业公司帮助开发而已。
技术,从来都是手段,不是结果;技术,从来都是工具,而工具核心是为谁随用以及用于哪里解决什么问题,用不好就是没有价值的,用得好才可以创造出价值。
决定市场的是从来都是产品,技术只有做成产品才能服务用户。而产品选择什么技术的依据不是该技术是否先进,而是该技术能否解决要解决的问题以及性价比;产品能否为市场所接受不在于使用了什么技术,而在于产品是否满足了用户的需求以及性价比。
区块链这种技术有用吗?当然有用。是所有的企业都需要的技术么?不是;是所有的产品都要用到的技术么?不是;是决定一个产品生死的因素么?不是。这就是区块链技术的本质,脱离了这些本质就是将之神化,而神化的结果就是:牛逼与现眼紧挨着。
人类的发展史就是新技术不断涌现的历史,远的如蒸汽机、电力、复式记账法,近的如互联网、java、云计算……这些都是先进的技术,也是先进的生产工具,的确我们需要拥抱这些新技术,否则我们的效率会落后于别人就会影响我们的竞争力。
但并不是所有的新技术我们都需要采用,只有与我们相关我们用得上的才需要采用;也并不是采用了新技术就万事大吉了,技术并不能解决商业的本质问题。就像复式记账法,确实可以更好地记录你公司的财务状况,但解决不了公司是盈利还是亏损的问题;同样,生产中采不采用互联网技术和云计算技术,跟你手中滞销的的商品变得畅销是没有直接关系的。
所以作为企业负责人要重视新技术、关注新技术,但绝不能迷信新技术,更不能为了技术而技术;更不应该把某些新概念、新技术当作一种噱头或者改变自己企业命运的救命稻草。还是应该紧紧盯着消费者的需求,紧紧围绕着“解决消费者的需求”这一唯一目的来选择技术和使用技术。
电力出现之后,出现了两类企业:使用电力的企业以及发电的企业,前者是各行各业的绩优企业,占绝对大多数;后者是新兴的行业新兴的企业,占极少极少数;区块链也一样,未来占大多数的与区块链相关企业是那些选择使用区块链技术的既有企业,极少数是提供区块链技术服务的新兴企业,本质上这种企业只是一个一个To B的技术服务的企业而已,不怎么值钱,就像人民币值钱不等于印刷人民币的造币厂值钱一样。
“比特币”没有解决任何问题?
再说比特币,小韬一直是比特币的看衰者,因为在小韬看来,比特币没有解决任何新的问题。换言之,如果今天没有比特币,世界会失去什么?哪些人哪些交易会受到影响?答案是除了极其特别的人,没有人会受到影响。与现有货币相比,比特币的优势是什么?币值稳定?防伪?成本低?……
比特币所宣扬的去中心化无外乎是逃避监管罢了。就好比是两国之间货物往来本来要走海关,海关有八个通道,你现在搞了一个地下通道,固然可能路程更近,可能免了不少关税,但这是不合法不合规的。是一种典型的逃避监管的套利行为。在损害社会利益和秩序前提下解决自己的问题本身就是不可取的,也是不可持久的。
更何况为了获取比特币所投入的巨大的“挖矿”工作量,消耗了大量的电力、计算机算力,不创造任何价值,是一种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据说现在挖到一枚比特币的成本已经到了3000到4000美元……
“ICO”就是典型的庞氏骗局!
至于ICO,号称以数字货币为媒的项目IPO,贴着自己炒热的概念拿着根本不准备兑现的想法,或者可行性几乎看不到的想法,依托一种逃避了监管的数字货币来让大家购买并击鼓传花地炒作价格……这是典型的庞氏骗局,或者说是变相开赌场。
这种案例历史上很多,前几年有人把随便一幅画,分割成几千上万份额,标上一个价格让大家购买和炒作;几百年前荷兰人疯狂炒作郁金香,一株郁金香的价格可以购买一栋城堡……每个人都知道这是泡沫,都知道泡沫会破灭,只是大家都希望以邻为壑,希望在泡沫破灭之前自己能够捞一笔.
什么是STO(证券性代币发行),STO与ICO的区别
STO的由来与优势
据the block crypto报道,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正策划推出通证化证券平台,为此,纳斯达克正与区块链技术企业 Symbiont 进行谈判,旨在达成相关合作。这意味着一些初创公司或企业将可以在美国相应的法规监管下,进行更灵活的融资。
有人认为STO是IPO的2.0版本,有人认为STO是合法化ICO,甚至有不少人还宣称未来将是STO的天下。STO真有这么神奇吗?链虎财经将通过以下五个问题,带你迅速全面了解STO。
STO到底是什么,与IPO、ICO有何不同?
STO,全称Security Token Offer,是一种以token为载体的证券发行,在确定的监管框架下,通过非公开募集和公开募集来对外进行融资,可以将现实中已经存在的金融资产或权益进行代币化,例如公司股权、债权、知识产权、信托份额或黄金珠宝等实物资产,都可以转变为链上的数字资产。
拿Security Token和证券类比的话,购买证券,交易是在纸上签署完成,而ST则是通过区块链交易来确认资产的所有权。
ICO,是一种去中心化的、通过虚拟货币进行的融资方式。初创项目可以通过发行token的方式进行融资,token可以作为日后使用对应区块链项目的凭证,也能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但并不具有实物资产作为依托。
由于不受管制和门槛限制,发行成本极低。这也导致了ICO很容易滋生各种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问题,具有极高的风险性。
IPO,是大多数投资者最为熟悉的融资方式,与ICO相比,IPO价格昂贵且耗时较长,甚至可能需要长达6个月或更多的时间才能完成,还需要满足发行规定、监管需求和信息披露等诸多条件。
而STO则更像是一种介于IPO和ICO之间的缓冲带,融合了优点,规避了风险,既具有证券的属性,接受各国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同时,也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了更高效的运行。
STO具有哪些优势?
STO有着实际资产为依托,又以token作为载体发行,某种程度上算是一种合法合规化的ICO,在监管、效率、成本这三方面做到了很好的平衡。
易于规范监管。相比于ICO导致市场的混乱,进行STO的项目都是需要经过合规审查的,项目代码、团队背调,项目产品等都会经过严格筛查。这样能够有效的剔除劣质项目,净化当前混乱的市场环境。
拓展融资渠道。相比IPO的高门槛,STO拓展了证券代币化的领域,降低了用户准入的门槛,任何人、任何资产都能参与其中,这大大提升了优质资产的全球流通性。
降低融资成本。STO消除了对中间商的需求,简化了手续,节省了时间,提高了速度,降低了费用,在融资效率、融资时间、融资成本、融资地域、信息对称等方面都优于IPO,更加适合双创企业、高科技中小企业。
STO的发展现状如何?
当前市场上已出现的一些关于STO尝试,但都还处于探索试行阶段。
2018年2月,加拿大证券交易所(CSE)宣布将推出一个基于以太坊区块链的证券清算和结算平台,使用这个区块链平台的公司能够向投资者通过证券代币发行(STO)的方式来募集资金,通过CSE平台发行代币的公司将受到相应的证券委员会的全面监管。
2018年6月,美国证监会接受了交易所Blockchain.io依据Regulation D向递交关于豁免注册的Form D。据称该交易所还得到了法国金融审慎监管局(Autorité de contrle prudentiel et de résolution)注册。这是第一个同时在上述两个监管机构“挂号”的数字资产交易所。
2018年9月11日,以太坊开发者Stephane Gosselin公布了一项新提案,Security Token — “ERC1400”,作为一项新标准,把 Token 的互换性(fungible)结合证券相关的业务场景,设计了一套通用接口。新提案主打监管功能,目的是方便用户以合法合规方式在以太坊网络发行证券。
2018年10月,纳斯达克与Symbiont进行谈判,策划推出一个专用于代币化证券的新平台。
STO面临哪些挑战?
作为一个新兴市场,STO的概念与愿景无疑是美好的,但在现实融资运用中却也面临着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STO尚处于探索阶段,目前还没有一个国家放宽有关发行证券类代币的证券法,在证券化代币156仅仅将传统证券6991进行代币化的情况下3780,从现行法律和监管的角度,进行STO并没有很大优势。
其次,为使代币合规,监管机构会如何权衡市场,审查标准与流程的制定也将是一个非常繁琐的过程。
再次,资产流动性过高的另一面是可能带来的巨大价格波动,这个风险也是不可控的。
最后,STO哪怕是在监管下实行的代币化,但只要互联网化了,也是无法免受黑客威胁,技术安全方面是一个有待突破的关键。
专家们对STO怎么看?
荣格财经方军表示,STO是个模糊不清的概念,是面向机构的融资,还是面向公众?面向机构和企业投资者,那现有的企业股权安排都有。
面向公众,那搞合规去吧,SEC的规范很清楚的地在那儿。面向机构和企业投资者的,Nasdaq的Linq不早就做了吗,完全合规。
高链资本陈钰璋表示,STO是创新,但不能解决真实的问题。
STO背后的底层逻辑问题:究竟散户(包括大C)与专业机构投资人,谁更能发现好公司?好公司更愿意拿谁的钱?资产证券化不是真正的需求,是个投机行为。区块链如果要在STO上证明自己,就需要回答这个问题:究竟怎么提高了生产力?
信睿宝初壮表示,公司这种企业制度会被碎片化,由此而来的股权、债权,乃至货币本身,都会被重新定义。未来投资的主要领域,可能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股权了。
STO可能是方向,具体形态模式还需要不断进化。监管是滞后的,不能用旧瓶装新酒。资本市场上,监管从来不是中立的,而是参与博弈的一方。并且监管从来不是有效的,监管达不到其所宣称的目标。
通证经济研究者陈智鹏表示,现有的STO大多对应现实中公司的股权、债权或房地产投资信托等金融资产,如果仅仅简单地将现有的证券通证化,那么确实创新不足,产生的价值有限,纯粹只是证券在区块链上的简单映射而已。
纳斯达克首席执行官弗里德曼曾表示:“如果你决定以规范的方式做 ICO,那么我们很乐意弄清楚是否有机会与人合作。”
可以看出,对加密资产保有谨慎态度的纳斯达克对发行证券化代币颇有兴趣,早在2015年,纳斯达克就实行了利用Linq区块链技术进行证券交易。
在全球的逻辑已转向追求资产流动性之际,纳斯达克对STO的积极探索将加速推动合法化ICO时代的到来。
“ICO将被纳入监管”是什么意思?
今年上半年以来来自美国的区块链ico,国内以虚拟货币筹集资金的ICO项目爆炸性增长,针对ICO是否非法集资惹争议。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发布的报告,2017年以来,通过各类平台完成的ICO项目累计融资规模达63523.64BTC、852753.36ETH以及部分人民币与其他虚拟货币。以2017年7月19日零点价格换算,折合人民币总计26.16亿元。累计参与人次达10.5万。8月24日,银监会首次针对虚拟货币筹资做出规定。银监会起草来自美国的区块链ico了《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指出:未经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虚拟货币等名义筹集资金的行为,应当进行非法集资行政调查。非法集资参与人应当自行承担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据报道,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局长霍学文曾在一场闭门会上指出,凡是“管别人钱的活动”都应该纳入监管。全国人大常委财经委副主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理事长兼院长吴晓灵日前也公开指出,从国际上看,目前美国已经将ICO作为证券品种来进行监管。中国央行也已经对比特币做过相应表态(指出比特币不具备货币属性),预计还会有进一步的监管措施出台。
ICO(是Initial Coin Offering缩写),首次币发行,源自股票市场的首次公开发行(IPO)概念,是区块链项目首次发行代币,募集比特币、解决以太坊等通用数字货币的行为。
ICO是一种区块链行业术语,是一种为加密数字货币/区块链项目筹措资金的常用方式,早期参与者可以从中获得初始产生的加密数字货币作为回报。由于代币 具有市场价值,可以兑换成法币,从而支持项目的开发成本。ICO所发行的代币,可以基于不同的区块链。常见的是基于以太坊(ETH)和比特股(BTS)区块链发行,由区块链提供记账服务和价值共识,实现全球发行和流通。
ICO参与者对于一个项目的成功非常重要,他们会在社区里为该区块链项目进行宣传,使它产生的代币在开始交易前就获得流动性。但ICO的参与者最看重的依然是由项目发展或代币发行后价格升值带来的潜在收益。
参考资料
百度知道:
ICO将被纳入监管是什么情况?
8月28日来自美国的区块链ico,一位证监会内部人士向记者确认,近期火热来自美国的区块链ico的ICO引起来自美国的区块链ico了监管层的注意,目前在准备各种材料。“目前ICO风险很大,从长期来看,肯定要被纳入监管。”
根据财新报道,有关监管部门将对ICO采取行动。是否取缔的方案正在研讨之中,央行、证监会均参与其中。这一行动的法律依据来自1998年颁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
记者从一位业内人士处获悉,包括央行金融市场司在内的多部门都对ICO加紧进行了研究,不过仍然存在一些相关问题有待解决。
多位业内人士透露,8月18日央行、证监会、银监会组织ICO专门座谈会,而这件事在业内解读为“标志性事件”,纳入监管只是时间问题。
谁来监管未确定
今年7月25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表了针对The DAO的报告,判定其代币为证券(securities),同时强调,任何在美国买卖证券的行为,无论是真实货币购买还是用区块链技术分发的代币,都必须符合美国证券法。
而根据央行官网对金融市场司的定义,其主要职责包括拟订金融市场发展规划,协调金融市场发展,推动金融产品创新等工作来自美国的区块链ico;此外,另有货币金银局负责拟订有关货币发行和黄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人民币管理和反假货币等工作。
另一位证监会人士透露,根据美国证监会的监管做法,ICO是定性为证券发行的。因此,如果中国借鉴的话,也应该由证监会来监管。但是,在中国数字货币又是由央行来监管,所以,目前是央行和证监会联手研究,最终由谁来监管尚未确定。
上半年ICO募资26亿
今年上半年以来,国内以虚拟货币筹集资金的ICO项目爆炸性增长,针对ICO是否非法集资惹争议。
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发布的报告,2017年以来,通过各类平台完成的ICO项目累计融资规模达63523.64BTC、852753.36ETH以及部分人民币与其他虚拟货币。以2017年7月19日零点价格换算,折合人民币总计26.16亿元。累计参与人次达10.5万。
8月24日,银监会首次针对虚拟货币筹资做出规定。银监会起草了《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指出:未经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虚拟货币等名义筹集资金的行为,应当进行非法集资行政调查。非法集资参与人应当自行承担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
据报道,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局长霍学文曾在一场闭门会上指出,凡是“管别人钱的活动”都应该纳入监管。
全国人大常委财经委副主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理事长兼院长吴晓灵日前也公开指出,从国际上看,目前美国已经将ICO作为证券品种来进行监管。中国央行也已经对比特币做过相应表态(指出比特币不具备货币属性),预计还会有进一步的监管措施出台。
一位区块链从业人士说,“堵不如疏”,监管是意料之中的,但若是全盘否定,不免有一些企业把ICO搬到国外。
4问ICO
1、ICO该不该纳入监管来自美国的区块链ico?
纸贵科技CEO、墨链总发起人唐凌告诉记者,ICO应该纳入监管。在财富效应示范之下,目前“传销币”、“空气币”太多了,很多项目还未确定便能融资,投资者炒币很疯狂,风险很大。
中国科技金融法律研究会理事肖飒认为,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强化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穿透性”,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ICO也应该纳入监管。金融创新,只有依法合规规范才有生命力,任何违规和滥用都将适得其反。
李林表示,由于目前ICO融资后在资金的使用上没有监管,融资之后的资金去向成谜。他建议,监管应该注意投资者适当性。
2、ICO应当如何监管?
OKCoin币行副总裁田颖认为,ICO的监管,首先是明确法理定性。对ICO的企业进行登记式管理、对ICO募集的代币进行公开透明的托管管理,项目发起方、代币流通平台、第三方宣传机构,对项目真实性需要加强考察,增加投资者风险教育,有效控制风险。这些监管办法都可以在定性后执行。也有很多法学专家建议参考英国、新加坡推行的金融科技沙盒监管系统,将创新和风险间的矛盾最小化。
对于如何监管,唐凌建议设置项目审核和尽调。目前ICO项目是“自审自过会”,虽然代投平台也会审核,但是没有备案。同时,应设立资金托管。前期有媒体曝出个别平台拿资金沉淀去购买理财产品,这就是没有资金托管导致的,容易出现平台卷款跑路。此外,规范化管理,资金拨付不要一次性给完。很多创业者没见过这么多钱,不知道怎么花,容易出问题。
肖飒认为具体监管抓手为:产品登记、信息披露、资产托管、项目真实、合格投资。
“进行产品备案登记是监管机构了解和监控高风险金融业务的有效方法;信息披露是常规方案,能够让项目更透明;资产托管,防止涉众案件;项目真实,是对ICO发行方的最低要求;合格投资,将风险和投资者分级匹配,约束投机资金。”肖飒说。
3、ICO监管难点在哪儿?
唐凌表示,监管难点在于:现在很多平台通过智能合约就能ICO,尤其是通过以太坊的项目,不需要经过平台,自己就可以募集,私募行为比较多,风险大。
田颖认为,认定ICO的性质是推进监管的一个难点。ICO有点类似众筹,但又跟众筹不完全相同。美国SEC在前一阵公布了对THE DAO代币的调查结果中,认为该代币具有有价证券范畴,归证监法监管范围。这次判定,也是美国监管层花了大量的时间研究和分析的结果。有一些非证券类代币可能期望得到的是某些产品的使用权,那就不属于有价证券这个范畴了。
她认为,ICO是互联网产物,有些ICO项目是全球化运营的,在管理过程中,需要增强国际间协调。还有就是,监管的力度应该到什么地步。
肖飒表示,对于ICO的本质,业内存在分歧。如果把ICO的本质定性为“以物换物”,用一种特殊的虚拟货币换取另一种特殊的虚拟货币,尚可解释。
如果ICO项目直接募集“法币”,包括人民币、美元、欧元等,则可理解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存款”,一旦符合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要件,则可能构成犯罪。
肖飒认为,如果ICO项目有分红条款,则有股权标志,如果项目有回购条款,具有“保本保息”的嫌疑,类似理财产品,没有牌照而发理财产品,这实际上是一种非法经营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如果非法经营较难界定,那么上述行为很可能认定为传销。很多ICO项目在推广过程中,有推广奖励行为,比如“拉一个投资者返代币”。
4、监管对ICO的影响?
维优元界CEO初夏虎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监管层应该规范ICO的发展,尤其是设立“合格投资人制度”,因为很多普通投资者并没有高风险承担能力,不应该参与这么高风险的项目。如果没有合格投资者制度,容易造成社会问题。
对于监管的影响,田颖表示,短期来看对目前市场是冲击,长期看是利于整个数字资产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真正做到让市场先健康,再高效。另一方面,监管也会使优质的项目能够呈现其价值。
华创证券一份研报认为,ICO的创新趋势值得关注,长期来看,随着其影响力越来越大,接受监管才能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而具备较强实力的ICO平台或项目有望率先拥抱监管,平衡创新属性与潜在风险,成为ICO未来发展的受益者。
ico是什么
ICO是一种 区块链 行业术语,是一种为加密数字货币/区块链项目筹措资金的常用方式,早期参与者可以从中获得初始产生的加密数字货币作为回报。
由于代币具有市场价值,可以兑换成法币,从而支持项目的开发成本。ICO所发行的代币,可以基于不同的区块链。常见的是基于以太坊(ETH)和比特股(BTS)区块链发行,由区块链提供记账服务和价值共识,实现全球发行和流通。
ICO参与者会在社区里为该区块链项目进行宣传,使它产生的代币在开始交易前就获得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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